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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多元化政策
本公司提倡、尊重董事多元化政策,為強化公司治理並促進董事會組成與結構之健全發展,相信多元化方針有助提升公司整體表現。 董事會成員之選任均以用人唯才為原則,具備跨產業領域之多元互補能力,包括基本組成也各自具有產業經驗與相關技能。 為強化董事會職能達到公司治理理想目標,本公司「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 20 條明載董事會整體應具備之能力如下: 1.營業判斷能力2.會計及財務分析能力3.經營管理能力4.危機處理能力5.產業知識6.國際市場觀7.領導能力8.決策能力
本公司多元化政策之具體管理目標與達成情形如下:
1. 本公司2019年1月於董事會轄下成立「永續發展委員會」,依《永續發展委員會組織規程》,每年至少召開1次委員會,定期向董事會報告當年度執行成果及下一年度執行計畫。
2. 永續發展委員會由4名委員組成,由董事長擔任主席,其餘委員為公司主管出任,委員會主要職權包含如下:
3. 本屆委員會任期以配合董事會之任期為原則,得連選得連任。
2025年度永續發展委員會開會2次,永續發展委員會專業資格、經驗及運作情形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