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專區

各年度執行情形「請用滑鼠點選該年度」

風險管理運作情形評估 董事會報告日期:2023/01/12

董事會.審委會.薪酬委員會績效評估結果 董事會報告日期:2024/01/24

依本公司章程,公司設置董事七至九人,任期三年,連選得連任。董事名額中,獨立董事人數不得少於三人,且不得少於董事席次五分之一。董事長由董事互選一人。董事長對外代表公司,並綜理本公司一切重要事務。

  • •本屆董事會任期自民國 111年 6 月 5 日至 114 年 6 月 4 日。
  • •本公司董事會依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六於民國 100 年 12 月 23日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

本公司提倡、尊重董事多元化政策,為強化公司治理並促進董事會組成與結構之健全發展,相信多元化方針有助提升公司整體表現。董事會成員之選任均以用人唯才為原則,具備跨產業領域之多元互補能力,包括基本組成也各自具有產業經驗與相關技能。為強化董事會職能達到公司治理理想目標,本公司「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 20 條明載董事會整體應具備之能力如下: 1.營業判斷能力2.會計及財務分析能力3.經營管理能力4.危機處理能力5.產業知識6.國際市場觀7.領導能力8.決策能力

衡諸本公司董事會 7 名董事成員,整體具備上述能力詳如下表。本公司董事平均任期為 10 年以上,其中 2 名獨立董事任期年資在 3 年以上。董事成員皆為本國籍,3名獨立董事占比42%(包括一位女性董事)。董事成員年齡分布區間計全部董事年齡高於 60 歲。

 

多元化核心
姓名
學歷
主要經歷
現職
董事
周進文
國立政治大學企業管理研究所
企業家經營管理研究班
新巨企業(股)公司董事長/總經理
新巨企業(股)公司董事長/董事
董事
高銘傳
政治大學商學院經營管理碩士
新巨企業(股)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
新巨企業(股)公司總經理/董事
董事
蔡金山
台灣大學國際企研所碩士
新巨企業(股)公司副總經理
植物工廠協會理事
新巨企業(股)公司董事
董事
鍾衍彥
台北大學企管系碩士
新巨企業(股)公司董事長/總經理
來毅數位科技(股)董事
鉑旭企業(股)公司董事
桓商企業(股)公司董事
新巨企業(股)公司監察人
獨立董事
審計委員會召集人
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
周再發
美國聖湯姆斯大學碩士
淡江大學管理學碩士
敦信建設(股)公司副總經理
數位瑞崎科技(股)公司董事長
中華工程董事兼副總經理
春池建設總經理
敦信建設(股)公司副總經理
新巨企業(股)公司獨立董事
獨立董事
審計委員會委員
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
陳廣洪
政治大學商學院經營管理碩士
真觀顧問有限公司資深管理顧問
真觀顧問有限公司資深管理顧問
新巨企業(股)公司獨立董事
獨立董事
審計委員會委員
劉雪莉
美國杜蘭大學EMBA碩士
安吉斯廣告集團大中華區首席財務官
WPP集團群邑媒體中國區首席財務官
香港壹動畫台灣分公司財務長
新巨企業(股)公司獨立董事

請點選此連結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 公司代號 "2420"

本公司於2022年5月27日設置審計委員會,旨在協助董事會為履行其監督公司在執行有關會計、稽核、財務報導流程及財務控制上的品質誠信度。

審計委員會主要職責如下:

(一) 每季召開審計委員會,監督公司財務報表及內部控制制度。

(二) 審閱財務報告。

(三) 評估內部控制系統之有效性:審計委員會評估本公司內部控制系統的政策和程序(包含財務、營運、風險管理、資訊安全、法令遵循等控制措施)的有效性,並審查本公司稽核部門和管理層的定期報告。

(四) 其他公司或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事項。

成員資訊請參董事簡歷及多元化政策

本公司於民國 100 年 12 月 23 日經董事會決議訂定「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並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共計 3 人。

•薪資報酬委員會旨在協助董事會訂定及檢討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之績效評估與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

•薪資報酬委員會之會議召開情形及委員出席狀況,記載於本公司年報供參考。

職稱
姓名
學歷
主要經歷
現職
薪酬委員/召集人
周再發
美國聖湯姆斯大學碩士
淡江大學管理學碩士
敦信建設(股)公司副總經理
數位瑞崎科技(股)公司董事長
中華工程董事兼副總經理
春池建設總經理
敦信建設(股)公司副總經理
新巨企業(股)公司獨立董事
薪酬委員
陳廣洪
政治大學商學院經營管理碩士
真觀顧問有限公司資深管理顧問
真觀顧問有限公司資深管理顧問
新巨企業(股)公司獨立董事
薪酬委員
吳順德
國立交通大學電機與控制工程博士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機電工程系副教授
英保達股份有限公司資深經理
思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任工程師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機電工程系副教授

1.獨立董事與會計師定期會議,於每年執行本公司年度財報查核前,就當年度關鍵查核事項、最近期季合併財報核閱情形之重要發現及內部缺失等事項向獨立董事報告,若遇重大異常事項時得隨時召集會議。

2.內部稽核主管與監察人及獨立董事至少每季舉行一次會議,就稽核業務及內控運作情形等報告、溝通及回覆各獨立董事之諮詢或不定期辦理座談溝通分享內部稽核或公司治理資訊。

隸屬部門:董事會

人員配置狀況:內部稽核主管1人,專任稽核人員3人,共4人。

執行運作狀況:

1.稽核工作以董事會通過之年度稽核計畫執行,並視需要執行專案稽核。透過例行及專案稽核之執行,提供管理階層掌握內部控制功能運作狀況,確保內部控制制度確實運行。

2.內部稽核人員透過出具稽核報告,定期向監察人及董事會報告執行結果,並追蹤改善情形,以協助董事會達成既定目標。

3.稽核部敦促各單位執行自行檢查,以建立公司自我監督機制,並彙整自行檢查結果據以報告董事會,作為評估整體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及出具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之依據。

4.依新巨經董事會通過之內部稽核實施細則,內部稽核人員之任免、考評及薪資報酬,由稽核主管簽報董事長核定。

供應鏈管理-供應商評估流程

新巨為確保原物料來源的廣泛性,避免單一原料掌握在少數幾家供應商手中造成斷貨危機,每年都會引進新供應商,來降低單一原物料的採購風險。

我們會透過要求供應商聲明書簽訂承諾「新巨金屬來源調查調查表及宣告書」、「新巨廉潔承諾書」、「新巨衝突金屬政策」、「新巨環境關聯物質含量保證函」、書面資料審核、針對A級關切供應商進行,「供應商社會責任管理一般評核表」評核,由供應商先進行自評並通過公司內部供應商的評鑑會議審議。110年共計有27家進行評核,輔導及教育,並立案追踨其改善效果。符合公司永續發展目標及品質標準之供應商,才可正式納入新合格供應商之列。預計111年再擴及新進廠商及部份B級關切供應商。 並依據上市上櫃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第26條規定,評估採購行為對供應來源社區之環境與社會之影響,並與供應商合作共同致力落實企業社會責任,在商業往來之前,評估供應商是否有影響環境與社會之紀錄,避免與企業之社會責任政策如環境、職業安全衛生及勞動人權等議題相牴觸者進行交易,與主要供應商簽訂契約時,其內容宜包含遵守雙方之企業社會責任政策,及供應商如涉及違反政策,且對供應來源社區之環境與社會造成顯著影響時,得隨時終止或解除契約之條款;確保永續消費及生產模式。

供應商評估流程圖